九分钟电影剧本征集大赛
【墨派小说】无可抗拒(二) 文 / 智玮

我的书大概就是这样。三丫看了几页之后不停地追问我写这样的小说有什么意义,到底我想影射些什么,到底什么是我的革命浪漫主义情怀。我抄了一篇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前言,贴在了书稿的封面上,这段话是这样写的: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

三丫看了之后就扑上来咬我,两手掐着我的脖子。她有如一只小兽,不高兴了就咬人,高兴了就舔人。而且她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一样,逮哪咬哪,让我根本防无可防。为此我花了两千块钱报读了武术学习班,从小擒拿手学到大擒拿手,再学沾衣十八跌,可似乎都不大管用。尤其在她高兴的时候,经常在我身上乱舔,香舌婉转,盘旋而下,还腻声而笑,弄得我擒她不是,不擒她也不是,然后我就迷糊了。最近三丫在看一本武侠小说,据说里边有一套好武功,乃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吕洞宾咬狗大九式,每一式各有正反八种咬法,八九七十二,一共七十二咬。她宣称,已经练成了,在不久的将来,我看起来就象一只斑点狗了。

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小说有什么意义。但是我迟早会找出我的小说的意义来,我不笨,也不傻,就是看见三丫的时候犯迷糊,这都是小毛病。我打小就有小毛病,都六岁半了还尿炕,后来治好了。犯迷糊也会治好的,只要我多服两剂降压药,再戴上个盲人专用的墨镜,等我看不着三丫的时候,我的病就会治好了。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我的病治好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三丫捆起来,用一种羊肚皮编成的绳子,两只手捆在一起。我把她扔在床上,那时候她最好穿一件黑色的真丝吊带长裙,肩带和裙摆都被撕烂了,用捆在一起的手挡着胸脯。我一手拿着杯威士忌,另一只手拿一条皮鞭,满脸狞笑向她走过来。

三丫说,我的计划不够专业。第一,如果要捆的话,她希望象江竹筠同志那种捆法,要五花大绑的。第二,黑色真丝吊带长裙属于小资产阶级情调没把握好的表现,如同王家卫的电影。为了保持纯粹,她要穿小熊维尼的睡衣。第三,我已经被她严令戒酒了,拿威士忌是不行的,要拿就拿番茄汁,她负责给我提供一杯鲜榨的。我却觉得象她那么干总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如果把她绑的象江姐,我拿鞭子抽她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象国民党反动派。她那身小熊维尼的睡衣,厚如棉被,拿拖拉机都撕不开,她明明是想累死我。还有,拿番茄汁冒充烈酒,那是吸血僵尸干的事。众所周知,吸血是低级趣味的表现。

总的说来,我的计划不可行,唯一能被三丫保留的项目就是手握皮鞭,于是我就构想了这样一个场景:我穿一身黑色府绸的褂子,梳一个中分的头发,手持番茄汁一杯,要去抽打一个身穿小熊维尼睡衣被绑得象一只螃蟹还高喊**万岁的小丫头。三丫说,这就是她的革命浪漫主义情怀。所以我一直认为,我和三丫不是一路人,她能把一切严肃的东西都变得荒谬起来----无论是革命浪漫主义情怀还是复仇。而我对一切都非常严肃,发誓要把所有荒谬的东西都变得严肃起来,可是我怎么做都不对劲——我眼睛被治好了之后,我才知道哪里不对劲了---所有荒谬的东西本身就以严肃的面孔出现了。

我的书里写到了我的领导为什么恨我,因为他,我才能遇到三丫,正确地说,应该是因为他死了,我才能遇到三丫。我的书里对这段故事是这么写的:

我把这座城市的夜色弄得格外诡异,我的领导为此没少挨骂,他带来了他的领导给我的口信:“你有责任,是第一责任人,至于怎么认定的你不用管,总之该你负责的你想跑也跑不了,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上上级部门哭诉,找媒体也没用,哪个媒体敢管我们的事呀”同样的话我在警察叔叔那里也听过,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我的领导死了之后,又有人提出要枪毙我,我在警察局混吃等死,听了无数遍这样的傻话。

除了把全市的蚊子招来咬人之外,我还犯了些其他的罪过。我装的街灯不止色彩诡异,还另有一桩奇异之处---一到了黄昏就开始闪烁,一直要到后半夜,街口的年轻人跳够了舞,喝够了酒,吃够了摇头丸,找到了**的对象之后,才能停下来。我怀疑这些技术故障是因为那些家伙抗来的大喇叭给震出来的,可是看起来不象,那些灯一顿乱闪,一点也不跟节奏,这帮玩意居然有如此变态的表现,好象一点都不听我话的样子,着实让我觉得伤自尊了。

如前所述,开车的家伙都是二把刀,一见着街灯闪烁就发晕,经过这里的时候,就总是走得歪歪斜斜地。由此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他们开着开着就觉得迷糊——那感觉就好象我看见了三丫——然后一头就扎进人堆里,把几个人撞得飞起来,落到大街中央跳舞的人头上,跳舞的人正在兴头上,混不在意,踩在那几个倒霉蛋的身上继续摇头晃脑的跳。对于二把刀司机,跳舞的人也有所警惕,起码大家都有所准备——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一个倒霉蛋呀——在兜里装点烟花,见着车冲着自己过来,就往挡风玻璃上喷。我觉得这个办法也只是聊胜于无,开车的都是二把刀,有的知道刹车在哪里,有些就不知道,还得现问——摇开车窗冲着人喊:哪个哥们搭把手,把我拉一拉?!

这些闪烁的灯光不止让开车的迷糊,还制造了别的事故。飞机场的民航飞机降落的时候,驾驶员就总把马路误当作跑道,隔三差五的,就有一架飞机偏离了航线,向着这个最热闹的十字路口俯冲下来。那些飞机带着刺耳的噪音,呼啸而过,底下这些跳舞的年轻人就不愿意了,纷纷掏出二踢脚,钻天猴,满天星,闪光雷,大挂鞭,小挂鞭,震地响,春一枝,迎宾礼花,殡葬礼花,庆典礼花等等等等,向着飞机机腹一顿猛喷。飞机驾驶员以为自己晕头晕脑地飞到了巴格达萨达姆国际机场,被地面武装份子攻击哩,连忙夹屁而逃。底下跳舞的人满意地哄笑起来,那里边笑得声音最大也最傻的那个就是三丫。

我敢肯定,在认识她之前,就见过她无数次,那时候我就在离她不远的高处,俯视着这一切。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的领导对此有这样的推理:如果我不装彩灯,那就不会有灯在大街上闪,如果没有灯在大街上闪就不会有人在大街上跳舞,如果没有人跳舞就没有人对飞机开火,如果没有对飞机开火,飞机师就不会把飞机开到这来,如果飞机没开到这来,就不会被烟花喷着。我觉得他的推理明显有逻辑上的漏洞,可是要想跟他说清楚这个,就要从亚里士多德讲起,还要说到目的因推动因等等。我觉得教育不良青少年的工作是我所负担不了的,所以就一言不发,横着眼睛瞪他,直到把他瞪得装做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办,急匆匆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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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下网友 [ 古庭月影 ] 发表于:2009-07-04 22:03:00
真的很难说清楚,什麽时候是你自己真的做错了,反正,那么多人吧罪归于你的话,那么那就是你的罪过了。真的很可悲哦。真的抗拒也没有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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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编号:4491137
  • 作品类别:短篇
  • 发表时间:2009-07-0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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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笔名: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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