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贴内容: | |||
| 选择: | ![]() |
||
1
那年春天的时候,我宿舍本来有四人,有一人后来去了我的家乡,我宿舍里的还有一个哥们跑出去住了,此君是弹吉他的。至于他搬出去的理由是我同宿舍的最后一个哥们不肯跑出去住,他也是个弹吉他的,不过虽然两人拥有同样的价值观,但是却拥有不同的政治信仰。不肯跑出去的哥们,在学校范围内组乐队,自称切格瓦拉。另外一个哥们受不了,跑了。
反正这两人一个左派一个右派针锋相对,导致我宿舍就剩我和左派二人,右派逃跑了,屁滚尿流。但我也忍受不了格瓦拉晚上在宿舍唱国际歌,边洗澡边唱,令人革命情绪高涨,只恨手里没枪,否则我毙了丫的。所以我从春天开始,每天晚上都要去那小酒吧里喝可口可乐,以躲避此君。
至于小酒吧的老板,和我非常熟,此君是喜欢在酒吧里放早期的摇滚的,什么披头士、滚石、大门,这也是吸引我去那的原因。老板管我叫装X先生,他从来没见过有人来酒吧喝可口可乐,而且我还是特地过来看书的,这点令他费解。
本来春末的时候我决定要写一篇牛逼的惊天动地的武侠小说,但是因为国际歌和格瓦拉令我不能专注,我就只好到酒吧来调解心情。我打算写的故事是这样的:我是个少侠,名字叫拧巴,然后有个女主角,叫蓝子,然后还有一帮武林高手和男女主角要纠葛,就此发生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
女主角为什么叫蓝子是因为她如果叫红子我就写红子,叫绿子我就写绿子,叫驴子我没法写,反正除了我要写的那武侠小说,蓝子本身就叫蓝子。
那年夏天,蓝子回到了这个城市,而我不回我自己的城市,这样我俩就可以有两个月的时间一起折腾。
我之前说过,我宿舍里有一个哥们跑到我的家乡去了。而我甚至连放假也不愿意会自己的城市。我现在呆的这个城市,湖水多清澈,油菜花田茂密,蓝子说这城市应该叫普罗旺斯都可以啦,不过具体说是叫普罗黄斯。而我的城市,没有湖水没有油菜花田,天空四季常黑,因此我叫它普罗黑丝。我后来联系过去普罗黑丝的哥们,问他感想,他只说:名字不地道啊,兄弟,鸟不拉屎,姑娘都没有,别提黑丝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会自己家乡的原因,那里穷乡僻壤,而且没有姑娘,这里我有蓝子,虽然也没有黑丝,这是后话,按下不题。
在我印象中,我在普罗黄斯的夏天里总是这么和蓝子过的:我们在下午四点过后,坐公交车(普罗黄斯环境很好,路面空旷,没有地铁和轻轨)到市郊,然后再转个车,就能到普罗蓝斯湖,因为湖水很蓝,所以就叫普罗蓝斯湖,听说我来这里读书之前曾经爆发过规模很大的蓝藻,当时蓝子称之为普罗烂斯,湖面真得很似垃圾填埋场。
到了普罗蓝斯这个湖,我们就一块看这湖面,我们背后有公路和农舍,剩下的就是油菜花田,不过夏天时因为纬度不好,不开。本来我们每天天黑之前就会回去的,但是我记得就是那年夏天有一天,下起了大雨,我们就赶紧找了个屋子躲起来。发现这个屋子空空荡荡,只有一个老人呆着。老人让我们坐会儿,雨停了再走,于是我们就坐了会儿,没有做会儿。老人的屋子里没有电器,他和我们说因为他不住这,这屋子搭着是为了坐船捞鱼歇息用的,但是现在已经不捞鱼了,因为湖的底下到处是网,政府防止普罗蓝斯又变成普罗烂斯,不准农民夏天打渔了。
蓝子看见外面停泊的一艘小舟非常陈旧,她对我猜测着说,这老人估计在普罗烂斯之前就不打渔了,所以他可能已经是个辟谷的老人了,应该在某个地方独居,是个鳏夫,因为精神空虚,在这个空荡荡的屋子里追忆往昔。我认为蓝子扯淡,老人其实可能是个得道的人,今天在这里是我们的机缘,可能我们被他点化了,成神仙眷侣说不定。
我们扯淡了一会雨停了,没来得及成为神仙眷侣就匆匆告别。老人说这屋子没人,以后可以常来这。我在回去的路上和蓝子说,看来我们可能还需要再来接受点化。而蓝子反而忧心忡忡起来,生怕我们成为了烂柯人王质和王质的小情人,回去以后王质成了老王,小情人成了老情人。我说不会,最多你孙女年纪比你大,你还是小情人!
反正那次经历后啦,我们就一直到那屋子里去看湖了,因为有两只八仙桌和板凳,我们可以坐着看湖面,心情很舒畅。况且我们也没有烂柯,蓝子还是小情人。
2
其实蓝子还有个弟弟叫篮子,白天蓝子要把他患有自闭症的弟弟送到画画的学校去。作为自闭症儿童,蓝子的弟弟篮子只有画画是比正常人厉害的,尤其擅长画蓝子和奥黛丽赫本。不过篮子才十二岁,如果十八岁他可能还会画玛丽莲梦露。这个就是后话了,按下不题。
送完篮子后,蓝子要会到家里吃一顿还没有到午饭时间的午饭,因为一会到了午饭时间他要给我送饭。我这时放假了,在一家软件店打工,卖玩意儿。端盘子擦桌子的一律不干,就干这个,但是工资低,不管饭。蓝子敏锐地察觉到了我这个工作环境是不可能自己带午饭的,便自己主动要求送午饭给我,我不胜感激,她说这种地方我如果自己早上带饭的话,饭必馊,馊必臭,食臭物,人必臭,她不喜和臭人打交到,和仇人打交道也不愿意和臭人打。
于是我上岗才第一天,蓝子就送来了午饭给我。我一打开饭盒,发现是一片雪白的米饭,冒着腾腾的热气,米饭的中央,有一棵被惨遭分尸的青菜叶。我对蓝子微笑,然后气急败坏地拿筷子往饭里一插,米饭下面的那些劳什子统统都现出了原形,怎么瞒得了我?
蓝子要坐我边上看我吃饭,和我同柜的一哥们露出羡慕的眼光,此君第一年大学的夏天,决定在这个夏天打工以谋取下学期的幸福生活。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夏天来之前,大概就是我的右派音乐同学和左派音乐同学矛盾不可开交的那段时间,此君连丢了两部手机。
我吃完饭,蓝子拿饭盒跑回去,赶紧洗了,以防自己父母的夜里能从饭盒上察觉出我的DNA或者高露洁味。事实上蓝子父母的确察觉了什么,不是从饭盒的高露洁味道上察觉,因为蓝子特地改用高露洁刷牙了,DNA她父母也没本事察觉;主要是她父母发现米饭的消耗量很大,所以质问起蓝子的体重了,蓝子只能推说自己最近在练一款带气功的健美操,可能会开启女子相扑的先河等等。
刷完饭盒的蓝子要去学校接篮子,直到下午三点以后,再跑来等我结束工作,然后我们去寻觅辟谷老人的屋子,看看湖。
我们那个夏天的傍晚到晚上几乎都是这么过的啦,什么黄昏将近啦,看着普罗蓝斯湖的清澈,坐在从屋子里抽出的板凳上,偶尔说说话。想来想去,有时是没什么话说的,说的话也没什么意义。
“湖面上有个东西呀,你发现了没?”蓝子和我说。
“什么?”
“黑黑的,正在我们前方的二十多米远处,它一会浮出水面,一会潜入水下,究竟是哪个星球的阴谋?”
小说就是小说,担负太多,那就是啥啥宣言了,是吧。很受启发。感谢。
我觉得你是可以有的。
我没那个尝试的胆量= =。
我想起寂静岭2里有一句话。
一切的爱都是有尽头的。
很多时候。都只是一个梦而已。
根本没有人脱掉你的衣裳。
路上的行人也只是在装坚强。
他们都不想回到普罗黑丝。
因为没有人有家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