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贴内容: | |||
| 选择: | ![]() |
||
我的床头永远摆放着卫生纸,手机,垃圾筐,噩梦还有灵魂。
我的生活支离破碎。
我做一切可以让我忘记他的事情。
第一件事,睡觉。人们常说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我天天感到很累,我不会失眠,想睡着很容易,可是睡着了, 他也会走进梦里与我纠缠,有时我们是在一条很宽的马路上散步,手牵着手,那条路很长,可我们有说有笑很开心的样子;还有一次竟然梦见我们在床上,他庞大的身躯压在我身上,我感到呼吸困难,手脚发麻,可是我却快乐无比。清晨起床后镜子里的我总是憔悴不堪, 双眼红肿,皮肤粗燥干涩,脸上开始长痘痘和色斑;
第二件事,吃。失恋的人似乎都喜欢用各种各样的食品填满自己的肠胃,就象《瘦身男女》里的郑秀文,也许强烈的刺激令她们的内分泌失调了,可是我只有心空的感觉却完全没有了饥饿的反应,既然不饿,我想也就没必要浪费粮食了。既然没有郑秀文那么出重的身材,我也就不用在减肥上消磨时间了。
第三件事,说。找人倒苦水,而我即不喜欢听别人讲大道理,也不喜欢象祥林嫂那样喋喋不休。我失去了说话的力气,我觉的说话简直是在浪费生命,我现在更喜欢沉默。尤其是被朋友们拉出来吃饭的时候,看着他们杯盏交错,黄色段子连篇,个个油光满面,两眼放光,我就更失去了语言表达的兴趣,我甚至连笑都不会了,我只会喝酒,在一大堆人里独自喝酒的感觉很好,一切的热闹与我无关,只有酒是暖的,还有醉的感觉象在飞,我喜欢flying。但是我不会吸大麻和嗑药,而且我从不抽烟,决不。
以上的办法皆失灵,时间给我提供了无聊的机会。我无法让自己忙起来。我只有上网,网络是那么地适合我,适合喜欢孤独沉默的人们,电脑不会对我喋喋不休,他永远是我温柔的情人,可是,可是网络能让我想到他,让我情不自禁地给他发信息,我只好申请停机,可是还有好几个月的网费没有用完,网络公司不会这么做,他们说这样违反规定。我又不能砸了电脑,虽然我开开电脑就想开**,开了**手就痒痒,因为我还要用它来写字,来赚钱,有了钱我可以付手机费,想到手机,我就来气,因为看见它,就想给他打电话,我恨电话费为什么不是提前预支的,而总是让我在电话里对他流完泪后,再在交手机费的时候又割肉。我总不能把手机扔了吧,万一他想给我打电话时怎么办?“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我就知道你们会这样说我,我知道, 我比你们都清楚我是什么东西。
那只能试最后一招了,走。
先是离开他,然后是避开一切可以让我想到他或者能联系到他的东西。我DEL了他的**号,关了电脑,拔了电源,将一块厚厚的桌布蒙在电脑上。然后从手机里调出他的电话号码CUT掉!再将手机电池抠出来,扔到一边。我要出门,是的,我要去看大海,去所有有海的城市游荡。我,小妖,大林还有司机小全我们驾驶着桑塔娜2000开上了通往青岛的高速路。小妖曾是大林的情人,现在又做了小全的女朋友,关于他们的感情我永远不能理解,我不明白他们怎么可以相处得如此融洽。坐在前排的小妖将两腿搭在小全的大腿上,双手不时去抚摩小全的脸颊和头发,我很担心我们是否能够安全抵达青岛。我和大林坐在后排,他大谈特谈新近嗅到的几个艺术系的大学生,见我没兴趣,便开始和我谈出版书的事情,我偶尔回应着他,最后索性闭上眼睛假寐。到青岛时已是后半夜,我们将车子开到海边,黝黑的海面一望无际,只听见海浪拍击岸边的声音。我们对着大海嗷嗷叫了几声后,感到又困又冷,于是上车准备找旅馆先睡上一觉,敲了好几家旅馆,不是不开门,就是客满,最后在一家宾馆里找到了唯一的一个大房间,没办法只好将就着和衣躺下,每个人都很安静,没说什么,一会都睡着了。
天亮后,我们在楼下吃完早点,然后向崂山出发。太阳出来了,天气很好,我戴上墨镜,和着车里的音乐唱歌,小妖则将头伸出窗外对着被我们超过去的司机打KISS,搞得他拼命地想超过我们,无奈他开得是大客车,这个笨蛋。
到了崂山后,我们在山脚下的饭店吃完饭,稍作休息后,就象山顶开拨了。车沿着蜿蜒的山路缓慢行驶,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也没记住,我只记住了山上的那个茅厕,我们去方便时,下面有风呼呼地吹上来,小妖大叫着,手纸被风又吹到了她的屁股上。我笑弯了腰。
他们在一边拍照的时候,我独自一人跑到了山头上,仰天长啸:“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如果不是大林及时过来抓住我,我想我会带着我的仇恨一起坠入深渊的。我的声音被风撕成了碎片,随风散去。
晚上,我们在海边找到了一家很豪华的酒店,我们喝了无数的啤酒,吃了很多的海鲜,他们唱歌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了海边,沙滩很柔软,我躺在上面,听大海退潮的声音,天上的月亮很圆很亮,整个沙滩上只有我一个人,我是那么的孤独,孤独极了,比孤独还孤独,然后我就拿出了没有电池的手机,我对着电话一遍一遍地说着:“我想你,我非常非常地想你,我想离开这里。我想你陪着我。”
第二天,我们驱车去了海边,我们换上美丽的游泳衣下海去游泳。水象妈妈的怀抱一样温暖,游了一段后,我爬上岸,沙滩上的沙子很细,我从背包里拿出防晒油涂满全身,然后戴好墨镜躺下,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耳边是人们的嬉笑声,我慢慢地睡着了。
当我被大林推醒的时候,已是下午3:00了,旁边的小妖被小全埋在了沙堆里,只露出了一个头,她的胸前堆着两坨高耸的沙堆,滑稽又好笑,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的扒沙堆游戏,沙堆上插个棍子,两个人各在一边扒,你一下,我一下,棍子倒向了谁,谁晚上睡觉就会尿床。
第三天,我们去了威海,我们先去了最大的游乐园,然后上街购物,大林和小全各买了两条从韩国走私过来的真丝领带,我买了一个水晶发卡,小妖则在一件吊带裙前徘徊不定,大林很快为她付了账,她挑了条咖啡色的,可我认为那条墨绿色的更好看。
回到宾馆,大林从包里拿出件衣服塞给我,是那件墨绿色吊带裙。
“我不要,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换上它,我们吃完饭,去酒吧,我知道你没带衣服的。”
“恩,这个理由可以接受。”我喜欢喝酒,它可以很好地令我入睡,什么都不想。
从酒吧回来时,天已蒙蒙亮了。
他们各自睡去,我将自己放倒在冰凉的浴缸里,再一次失声痛哭。
我要走了,只有再让一个人来爱我,我才会不那么痛苦,是的,只有这样,只能这样。什么办法都不管用。
“我去大连了,我很好,请放心。”我将字条放在小妖的枕边,悄悄带好门,下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