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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他,就象男人天生喜欢美女一样。
“你没事吧?”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上游离到胸前,停止不动了。
我心想虽然喜欢你了,但是你也没必要反应这么快吧。
我不满地挣脱开他想帮我拿包的手,走进餐厅。
放好包,我点了一份早餐,无聊地等待我那愚笨的男朋友给我打电话。
无心吃,又走到门口张望,心想他在大连港接不到,应该知道到这边来看看吧。走出门发现刚才那个男孩子也站在门口四处张望。
他向我微笑示意。
我还以微笑。
“等人?”他问。
“接人?”我反问。
“是啊,说是坐银河公主号过来的,没见到人,电话也接不通。”
“我的朋友也没来,电话也接不通。”
“我叫老蒙。和你T恤牌子的缩写字母一样,我也喜欢这个牌子的衣服。”
我今天里面穿的是一件“莱蔓”牌的白色T恤,外面套了件牛仔外套,明白了刚才他看我胸的原因了。发现他里面果然也穿了件“莱蔓”牌的黑色T恤,外面也是件牛仔服。呵呵,有扮情侣的嫌疑。
“我也喜欢这个牌子的衣服,”我呵呵地笑道,“我叫刘小璐,去理工大学看我的朋友。”我大方地向他伸出手去。
我又问:“怎么还有姓老的?”他翻着白眼,好象多年未见的朋友,慢条斯理地说道:“难道你不认识老子?难道你没听说过老舍?”
我没有生气,反倒喜欢他的幽默,同样斜着眼说道:“靠,我只认识老旦,还知道你是个老蒙——蒙人的老手。”“哈,哈,”他好象被我骂得很爽的样子,“我就喜欢你这样直爽,不忸怩作态的女孩子。”我们的电话同时响起来。
男朋友一会坐公车过来,需要半个小时。
老蒙的朋友睡过了头,根本就没上船。
气氛一下尴尬起来,彼此好象突然都没了话题。
“那……”我转过头想和他说再见,话才出口,他也转向我说道:“那……”
“你先说,女士优先。”他双手放在前面手心对着手心搓了几下,说道。
“那就再见。”我说道。
“好吧,再见,祝你旅程愉快!”
然后我们挥手道别,我转身走回餐厅,坐回到刚才的坐位上。饭已经凉了,我没有一点胃口,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小姐,我可以坐这吗?”有人问。
我没有抬头,“随便”。
“真的随便啊?”他又问道。
“你?怎么又回来了?”是那个老蒙。
“反正我也没什么事,你不是还要在这等半个小时吗?我来陪你聊天好了。”
“好啊,好啊。”我笑着说。
“嘿嘿”他再一次地傻笑,露出小贝齿。
上帝啊,怎么可以给这个男人这样干净的肤色和洁白的牙齿?
我们开始漫无边际地闲聊起来。知道他现在在理工大学读大三。
我们喝了两碗红豆稀饭后,他问我:“还要吗?”
“要,要,我好饿啊,”说完我也对着他“呵呵”傻笑起来。
他突然象被钉住了一样,双目深情地望着我说道:“你好可爱。”
时间过得很快,男朋友马上就要到了。
我们交换了电话,起身告别。
临走到门口,他又折回来:“安顿下来后,给我打个电话。”边说边抬起右手,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做话筒状放在耳边,然后笑了一下,就消失在了门外。
5
有时你不得不承认巧合所起的作用,就象我们朋友的电话都没有接通,我们都在这个码头等人,我们穿一个牌子的衣服,我们都喜欢笑。
在昨天,我不会想到,能在陌生的香炉礁遇到令我心动的人。
有时相同就代表着爱好,兴趣的一致;相通则代表着某种宿命的安排了。
我相信我是他的前世或者他是我的来生。
因为以后在一起的日子里,每当我要说下一句话时,他总是先说出了我的想法,反之亦然。我们喜欢同一部电影,同一本小说,同一首歌。在我们的对话里,时常穿插着其中的经典片段,然后为在关键的时候引用同样的台词而唏嘘、感叹不已。
“他妈的,我们怎么又想到一块去了。”他说。
我说:“靠,我们怎么又说出了一样的话。”关于我说“靠”字,这个问题,他已经教训过我好多次了,“一个女孩子要斯文点,说话不要动不动就带脏字。
于是,我就对他大唱:“靠,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他没等我编下去,就做饿虎下山状朝我扑来:“求求你,快用行动来表示吧。”经过你靠我,我靠你的一翻折腾后,我们筋疲力尽地靠在了一边。
然后他口吐烟圈唱道:“你没靠他,我也没靠她,我们靠的是我们亲爱的党,我们靠的是我们的社会主义。”从那以后,每当老蒙想上我的时候,就唱:“靠,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
然后我们就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靠吧。”
第二篇
6
我,刘小璐,1975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的一个国营农场,是个狮子座的女孩,AB血型,时而热情时而冷漠,常为自己的双重性格苦恼。谈过几场无疾而终的爱情,目前正蜗居在中国一沿海城市自生自灭,等待“戈多”或者“不多”出现。
我不是孤儿,我父母双全,在我上面还有一个生意场上叱咤风云的哥哥,他们现在全部生活在哈尔滨,居住在一个车比人多的高级住宅小区里。
我不屑与我的亲人为伍,那是在我年轻的时候。那时的我好象五四时期的热血青年一样,骨子里充满了反叛情绪,满脑子都是对理想、爱情等一些不着边际的幻想。走在哈尔滨中央大街上常把自己幻想成萧红。在和不知是父亲的第几位学生相亲回来后,和家人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然后弃朱门直奔柴门而去。在外颠簸流离了这么多年,才发现人生不过如此,我所追求的爱情也不过是单方面的美好愿望。
好了,我不再胡言乱语,还是有条不紊地展开我的故事吧。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一切正常的孩子。据妈妈说,在我6个月大的时候,她脑袋里长了一个瘤,爸爸陪她去北京看病,把当时才两岁大的哥哥和还尚在吃奶中的我交给爸爸一个朋友的妻子照顾,结果那个右耳后少块头发并且长着一块牛皮癣的妇人不但喜欢掐我哥哥的屁股还喜欢偷喝我的牛奶。
一个月后,头上缠着沙布的妈妈转到哈医大二院继续治疗,我却再也不肯让她抱,甚至对一切短头发、头发稀疏或者没头发的的女人产生了深深的敌意。懂事后的哥哥发誓,以后谁若敢再碰他的屁股,他就让她全身长满牛皮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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