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2月2日13时41分,榕树下作者冰鹤发表《惊!堂堂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竟公然剽窃小女子的小说》一帖,爆出兰州市安宁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陈国麒的网络小说《谁是谁的谁》,是抄袭她的作品《爱我,就请告诉我》(原名《我和她,谁是谁的小三》)。[详细]
 
     

偶然发现作品被抄袭

网络作家冰鹤说,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人抄袭是非常偶然的,可称之为“意外”:“我当时不小心复制了《我和她,谁是谁的小三》里的一段话,在搜索引擎里打开了,结果看到一个很陌生的博客,一开始以为是读者转载,因这种情况很常见。但后来越看越不对劲——居然人物、名称、地点都换了,这才意识到被这个叫陈国麒的博主剽窃了。”冰鹤说,“只是抄袭的文章将人称由第一人称换为第三人称,把所有的‘我’换成了‘乔丽’,另外把几个主角的名字改了,故事发生地也由北京换成了金城。”[详细]

冰鹤,职业记者,榕树下作者。1980年生人,赶上了80后的头班车,性格却有些70后的影子——传统、内敛、谨慎、爱思考、喜欢幻想。儿时受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影响,写过一阵童话,却无疾而终。长大后靠写作为生,却无法控制笔下的内容,只能寄情于小说,让笔下的人物替自己完成梦想。[进入“冰鹤个人专题”]

最新进展

[“官员作家”抄袭案新进展 今日将举行听证会][兰州作家陈国麒“抄袭门”正式立案 将于9月结案]

[陈国麒涉嫌抄袭作品已达8部 称问心无愧惹怒众作家][兰州晨报:不起诉陈国麒不代表不说出真相]

[冰鹤:背靠大树,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甘肃官员作家抄袭门续:被抄袭者建反抄袭联盟]

 
 
     

陈国麒涉嫌抄袭小说共达7部

12月1日,新浪读书论坛斑竹发表“请《谁是谁的谁》的作者陈国麒作出解释”的帖子。帖子中说:刚接到网友冰鹤投诉,称陈国麒的小说《谁是谁的谁》,系剽窃其小说《爱我,就请告诉我》。“我去原链接处看了内容,陈先生的这部小说除人物姓名和个别描写作了改动外,基本内容与冰鹤提到的作品如出一辙,而冰鹤的作品发表日期在前。为整顿原创工作室的创作氛围和保护原创作品的著作权,请陈国麒网友在3天内作出合理解释。”[详细]

冰鹤表示,经过网友一天的整理,共扒出陈国麒涉嫌抄袭小说7部,除《爱我就请告诉我》之外,分别有《天堂在东》抄《花落花开》,《情有独钟》抄《第三种爱情》,《单身情歌》抄《广州,性与爱交织的日子》,《一城风絮》抄《那个罂粟花一样的女人》,《十年》抄《守身如欲》,《一纸婚姻》抄《西边雨》。[详细]

 
     
 
     

甘肃政府官员陈国麒身陷“抄袭门” 否认抄袭

陈国麒称:“我没有抄袭其他作者的网络小说,目前新浪也已经要求我在“新浪原创工作室”发表抄袭一事申明。至于不断有网友说我抄袭其他网络小说等问题,我不会在做出任何回应,可能是有人故意针对我,只怪我名气太大了。”[详细][陈国麒12月3日声明及冰鹤回应]

陈国麒:不存在抄袭 打官司我不怕

“我在兰州当地是很有名气的作家,我的文字很好,不存在抄袭。”陈国麒表示,他的作品《我是谁的谁》一直想出版发行,但是苦于要自费出版,一直没有实现出版的愿望。

“小说在网上发表快一年了,如果抄袭,她先前为什么不举报呢?”对于罗琦的质疑,陈国麒一味强调,“这个事情,我不想回应,也不会回应,任由他人去说吧,打官司我不怕。” [详细]

 
     
 
     
 

冰鹤称将联合其他被抄袭的作家 将维权进行到底

冰鹤表示,发现《谁是谁的谁》后,第一感觉是气愤,在作者群和读者群讲述此事后,很多人到评论区去质问作者。当时她的想法只是让对方删除文章,并向她道歉,但这一要求遭对方拒绝。

她坦言,自己之前已咨询了北京市版权局,并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行了投诉,但程序复杂、繁琐,“从这几天咨询的情况来看,网络作品版权取证非常困难”。

冰鹤还表示,看到陈国麒越来越多的作品被爆有抄袭嫌疑时,她在觉得难以置信的同时,也感到了希望:“我会主动联系其他被抄袭的作家,和他们商量后,一起做出下一步的计划,陈国麒的作品与多位作家的多部作品出现如此惊人的相似,我相信这会为我们的维权提供极大的帮助。”[详细][原创文学维权倡议书]

     
 
     

作家三盅:对文学“爱好”到这份上那便是无耻了

为何要说“我是最有发言权的第三方”?那是因为冰鹤这部作品的创作始末我是一清二楚,我不仅提前看过部分章节,而且还通过网络通讯工具QQ与冰鹤交流过该作品的多处细节(聊天记录完好,不知是否算得上是陈部长的幸运),并提出过我本人的一些修改建议。

也正是这部几乎是在我眼皮底下诞生的作品,2010年8月27日被收入了陈部长的囊中,书名改为《谁是谁的谁》,署名“心之舞者”,几乎原封不动、堂而皇之地登载于新浪原创版下,奇怪么?相应的,我们来追溯一下陈部长的“创作历程”,我相信他最初是出于对文学的满腔热情,于2010年1月20日在自己的博客中转载了冰鹤的《爱我,就请告诉我》,两天“完结”。然后受人鼓动,有意拿这篇抄袭文参加原创大赛,这才大胆迈上了抄袭之路……到目前为止,陈部长出于对文学的“爱好”,已成功自费出版了一本《一念之间》(印数500册),似乎这部作品并非抄袭,2008年以笔名“心之舞者”首发。其余有据可考的8部作品全系抄袭,而且是最低级的CTRL+C……这种抄法,简直是钉在抄袭界耻辱柱上的一朵奇葩……当然,三盅善良地以为,这全因陈部长对文学的酷爱,有爱便有占有欲,有占有欲才可能不择手段去获取,也许是权利的魔力使他产生了某种错觉,以为冰鹤的文是下级为他备好的一份演讲稿或工作报告,签上他的名便是他的了……[详细]

 
     
 

甘肃作家高凯 王若冰:抄袭是对文学的亵渎

甘肃文学院副院长、著名作家高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认识陈国麒其人,也不确定在这起事件中,陈国麒是否真的如网友所言存在铁定的抄袭行为,所以对这件事情他不能发表看法。“但是在文学创造过程中,一切形式的抄袭都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高凯说,“那些网络写手也是作家,他们的劳动和创造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如果有人利用网络的便利对他人的作品粘贴复制,甚至直接据为己有,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全社会都应该站出来反对这种无耻行为。”

另外一名著名作家王若冰表示,“抄袭行为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不能容忍的行为,尤其是在文学创作领域!”他进一步表示,文学创作完全是一种个体独创性的劳动,抄袭就让所谓的文学创作变得失去了意义和价值。王若冰还说:“近年来不断爆出的学术界的抄袭行为,背后有抄袭者的直接利益驱动,在文学已经有点式微的今天,抄袭别人的文学作品,让人变得很难理解。文学作品到了一定境界其实比拼的已经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家本人的人格修养,一个抄袭别人作品的人,我相信他连自己为什么要从事文学创作都不明白,这类人的存在,是对文学的一种巨大亵渎!” [详细]

     

律师于伏海:网络写手也有著作权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伏海在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表示,网络作品同样享有著作权,一旦遭到侵权,被损害的一方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他告诉记者,网络文学作品有别于传统的文学作品,主要特点一是载体不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而是网络上的一些网站创办的论坛、博客、专栏等等;二是它的写作方式不再是用笔来爬格子的方式写东西;三是传播形式快速、简便,随时性很强,受益面很宽;四是借助网络的技术,搜索起来很方便;五是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他表示,网络文学作品与传统文学作品一样,具有作者的唯一性(包括合作者),作者的权益性。其作品和作者都受著作权保护,任何媒体或个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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